索引号: 014242190/2024-00168 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通知
发布机构: 海门港新区 文号: 包政发〔2024〕30号
成文日期: 2024-04-09 发布日期: 2024-04-09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印发《包场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包场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海门港新区 发布时间:2024-08-05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部门、各村(居):

现将《包场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为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有效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造成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海门区农药零差率配供、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实施方案》(海农废办发[202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中央、省、市、区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以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的,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处置等相关工作,对本镇范围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分类、无害化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覆盖率100%、无害化处置率100%;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等新型地膜推广应用;废旧地膜安全有序、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废旧农膜回收率90%的目标。

三、具体措施

镇农社局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明确各回收站(点)的工作职责,加强对各村回收工作的指导、监管,做好每月回收、转运的统计、汇总及回收资金拨付等。

根据区域布局、回收站建设标准和近两年实际回收运行情况,全镇设立3个废弃物回收站:1.恒辉农资回收站(负责人:顾辉13814638030)负责包场片、东灶片的回收工作;2.百千信农资回收站(负责人:徐逊15996692208)负责刘浩片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3.丰禾农资回收站(负责人:徐卫13814630905)负责海洪片的回收工作及刘浩片的农膜回收工作。

设立村级废弃物回收点38个(东灶渔业村无耕地,未设立),各村落实1名工作人员负责本村废弃物的回收、登记、保管和转运工作。

回收站(点)应达到“五有”建设标准,即:有固定防渗场地、有统一标牌、有专人负责、有储有量、有规范台账。回收站(点)需有相对独立、封闭库房和场地,镇级回收站库房占地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村级回收点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回收站(点)库房结构牢固、房顶不漏水、地面不渗水,确保农药包装废弃物内粉剂液体不外渗,确保环境不受污染,库房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回收站(点)库房需配备至少3只废弃物回收桶,分类存放“瓶”“袋”“支”不同类型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有废弃物回收管理制度,村回收点有网格化管理体系,库房外设有区统一标识牌,悬挂宣传横幅,价格公示、回收告示(回收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回收站(点)有专人负责回收、清点、保管和转运,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

按照“户拾拣—村回收—镇转运—区处置”四级回收处置运营模式,做好全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的回收工作。农户将收集到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交送到村级回收点,村级回收点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无残液、废旧地膜干净无杂质的要求落实回收工作。村级回收点工作人员对农户交送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进行清点、整理或称重,按实按时做好台账记录、分类安全存贮、转运等工作。镇级回收站按照分类包装、便于转运的要求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地膜的整理、清点和记录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发动

各村要以会议、小喇叭、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多种形式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户知晓率。发动农户、保洁员定期清捡农田、泯沟、宅前屋后等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送交村回收点;引导督促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按要求及时清理、拾拣承包区域及周边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送交村回收点,或由所在村开具证明直接转运至对应镇级回收站。

(二)创新回收方法,序时推进落实

各回收站(点)要创新回收方法,各村序时推进、落实回收任务。根据每年揭膜的关键时间节点,下沉到生产一线,督促种植户及时回收废旧地膜,对不配合的,由村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开展集中回收,做到一边田间清理、一边跟进回收,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焚烧。废旧棚膜通过社会化模式进行回收。

(三)张贴价格公示,及时规范转运

各村级回收点应在醒目处张贴价格公示:农药瓶0.20元/件、农药袋0.10元/件、农药针剂0.05元/件、废旧地膜0.80元/斤(干净无杂质)。

村级回收点定期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转运至镇级回收站,办理转运手续。镇级回收站对村级回收点转运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瓶、袋、支分类,统一包装、标明数量和来源,对废旧地膜按照干净无杂质,便于称重、装车的原则进行清理,同时做好台账记录和贮存管理工作,及时转运至区处置中心。

(四)认真开展调查,明确目标任务

为更加有序、稳妥地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工作,每年年底对各村的农药、农膜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当年各村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情况以及镇级回收站转运情况,确定各村下一年度回收任务。

五、资金拨付

拨付给农户的回收资金由区供销合作总社根据各回收站转运后处置数量(以区供销合作总社核验处置数量为准)及最终审计结果,每半年一次拨付至区镇财政,区镇财政根据各行政村转运处置数量进行分配拨付至各行政村,再由各行政村根据回收台账明细通过一折通拨付给农户捡拾者。

拨付给回收站的补贴资金根据第三方审计情况,待回收资金拨付到位后,区供销合作总社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通过对公账户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区镇回收站(以核验处置数量,按照农药包装废弃物0.05元/瓶、袋、支,废旧地膜0.3元/斤予以补贴)。

六、考核评分

结合人居环境考核,对各村废弃物回收情况(田间环境整治、村级回收点硬件及台帐、回收数量)进行考核,考核情况作为村乡村振兴年终考核的依据。

南通市海门区包场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