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镇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人民团体和直属单位党组织:
市委决定:
赵立忠同志任市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免去其市委市级机关纪工委书记职务;
朱文蔚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挂职);
高晖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负责文明创建工作),免去其海门高新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郁国强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不驻会),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职务;
季春同志任海门日报社社长、党组书记;
张卫忠同志任市人大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市委“两新”工委副书记(不驻会)职务;
徐秋华同志任市人大机关党组成员,免去其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职务;
何雪峰同志任市政协党组成员,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党组书记职务;
黄玮同志任市科技局党组书记;
曹健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陆警岗同志任市商务局(市粮食局、市旅游局)党组书记;
袁兵同志任海门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黄卫国同志任海门港新区党工委书记、包场镇党委书记,免去其悦来镇党委书记职务;
黄晨同志任临江镇党委书记;
冯军同志任临江新区党工委副书记、临江镇党委副书记,免去其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投资促进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夏林辉同志任悦来镇党委书记,免去其市科技局党组书记职务;
赵国红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
张剑斐同志任海门高新区党工委委员,免去其正余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作联络委员会主任职务;
孙晓钧同志任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
毛炜峰同志任团市委副书记(挂职时间:2018年3月至2019年3月);
王春夏同志任团市委副书记(兼职);
免去邵茂华同志兼任的海门港新区党工委书记、包场镇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黄丽华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沈健生同志海门日报社社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陈平同志市政协办公室主任、机关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陈旭东同志市法院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祁雷斌同志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杨忠平同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王碧君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范华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黄斌同志市广播电视台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龚新萍同志三厂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顾兴宝同志海门工业园区党工委委员职务。
中共海门市委
2018年8月8日